为强力推动温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塑造统一形象,便于公众识别,提升城市品质,温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现向国内外公开征集具有温州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logo标识。公告如下:
征集内容
温州儿童友好城市logo,主要包括温州儿童友好城市图案和关键词:温州、儿童友好城市(可中英文搭配)。
征集范围
面向国内外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征集时间
即日起---10月20日
作品要求
1.参选作品应以图形为主,主旨突出、设计简洁、易于辨识;
2.参选作品体现温州文化特色,突出儿童元素,兼顾时尚性、活泼性和童趣性,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法律,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3.参选作品应用性强,适用于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和场所使用;
4.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5.参选作品应注明设计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足球推荐的联系方式及200字以内的logo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6.参与人员需通过图像制作软件(如photoshop ai等)制作电子版或手绘扫描电子版上交作品。ps、ai等作品像素为1024x768或1280x800、300dpi,导出为jpg和pdf两种格式;手绘扫描作品为a4;
7.作者报送作品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设计稿最终确定为儿童友好城市logo后,其全部足球推荐的版权(包括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归温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所有;
8.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如发现抄袭行为,取消参选资格;
9.参选作品一律不退件,请保留原件;
10.作品报送至温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8896865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评选办法
1.评选方式:作品征集结束,由主办方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作品10幅作品进入评审环节。邀请专家和儿童代表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评出1名录用奖和5名优秀奖。在世界儿童日(11月20日)前后发布温州儿童友好城市logo标识。
2.奖项设置:录用奖1名,奖励30000元;优秀奖5名,各奖励2000元。
3.温州儿童友好城市logo征集活动不重复申报和评选,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所有。
温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