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组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江西建工杯”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创建活动形象标识和主题口号。
一、征集时间
2013年4月27日-5月31日
二、作品内容
(一)“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形象标识(logo)
(二)“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主题口号
三、作品要求
(一)形象标识应征作品:
1、充分体现“生态”、“宜居”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理念。
2、充分展现江西特色和时代潮流。
3、应力求内涵丰富,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创意和设计语言符合标识造型审美特性,易于制作、识别、记忆、传播、推广,具有平面、立体以及通过不同材质表现的延展性。
5、设计稿应配一定的文字说明。
(二)主题口号应征作品:
1、高度概括“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主题理念,体现江西特色与时代特征。
2、应力求简洁明快,寓意深远,响亮有力,易记上口,有感染力,易于传播。要求最多不超过16个中文字。
3、应征作品可配一定的文字说明。
四、注意事项
1、形象标识应征作品须同时提交黑白、彩色样稿(a4纸规格)各2份并附“作品设计(创作)说明书”;作品提交的电子版格式为jpg格式,图案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500kb以下。
2、主题口号应征作品应采用a4纸规格打印,并附“作品设计(创作)说明书”;作品提交的电子格式为文字电子版或jpg格式图片的电子版。
3、须提供作者简介(含以往获奖情况)及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资料。征集作品及资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
5、所有入围作品的足球推荐的版权、使用权归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县城)创建活动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五、评审办法
组委会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为有关领导和文学、美术、民俗等文化艺术界知名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经初评,评出入围作品在媒体上发布,由公众通过网络或书面参与投票;评审委员会综合群众评议结果进行终评,确定优秀(获奖)作品、中标作品。
终评结果报活动组委会最后审定后,在活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六、奖励设置
(一)形象标识征集奖励
1、初评
形象标识征集设入围作品奖100名,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品。
2、终评
形象标识征集设优秀作品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人民币500元。
3、中标
组委会从3件优秀作品中选定1件为“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形象标识中标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人民币2000元。
(二)主题口号征集奖励
1、初评
主题口号征集设入围作品奖100名,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品。
2、终评
主题口号征集设优秀作品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人民币300元。
3、中标
组委会从3件优秀作品中选定1件为“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主题口号中标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人民币1000元。
作品重复获奖只就高奖励一次。
参与征集活动的前100名投稿者可以获得组委会提供的江西省内名胜景区门票两张。
七、足球推荐的联系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所有投稿者需要将应征作品邮寄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同时需要将应征作品发送到投稿邮箱。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传媒大厦23层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创建活动组委会联络处 邮政编码:330038(注: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形象标识、主题口号作品征集”。)
投稿邮箱:
联系电话:0791-86847770 86847127
联系 人:王娣 桂涛
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县城)创建活动组织委员会
2013年4月27日
全国免长途电话:
158585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