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2013年4月20日至2013年6月1日
二、征稿要求
1、形象宣传语要求能反映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的独特性和深厚文化内涵,符合游客对林区旅游的心理期望与时代诉求,具有强烈的文字震撼力、感染力、吸引力和广告宣传效果。(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总体情况可登陆“中国绿网”查询)
2、作品应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精练,寓意深刻,琅琅上口,便于宣传和推广,用一句或两句话表达,字数不超过30字。
3、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获奖者凭身份证领取奖金或奖品。
三、作品提交
1、纸质作品提交
将林区形象宣传语内容用a4纸张打印,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附100至300字的林区形象宣传语创意说明一式两份,信封上注明“林区形象宣传语征集”字样。邮寄地址:内蒙古牙克石大兴安岭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宣传部 邮编:022150
2、电子邮件提交
电子邮件标题为“林区形象宣传语征集”,内附林区形象宣传语征集材料,100至300字的林区形象宣传语创意说明。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投递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评选办法
1.所有参选广告语由组委会初步评选后在中国绿网、《林海日报》公布。
2.公众通过网络为自己喜欢的形象宣传语投票。
3.得票最多的前35名获得本次活动的入围奖。
4.一等奖、二等奖由活动组委会从入围奖中评选。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两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两名,奖金1000元;
入围奖30名,奖金200元。
六、特别声明
1、林区形象宣传语必须是原创,如涉及著作权、足球推荐的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2、自留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3、获奖作品使用权、注册权和足球推荐的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4、本次活动解释权为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宣传部
2013年4月
全国免长途电话:
158585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