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象标识是城市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弘扬城市精神,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打造龙井城市品牌,提高龙井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龙井城市形象标识(logo)。具体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4月11日起至5月11日止
龙井城市形象标识(logo)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关心、支持龙井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人、专业设计机构、文创企业、行业协会等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一)创作要求
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突出龙井区域特色、文化精髓和人文风貌,要体现龙井悠久的红色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底蕴,反映积极向上的城市时代精神,有充足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有关龙井市城市简介及人文历史资源情况,可登录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http://www.longjing.gov.cn/)。
(二)设计要求
应征作品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寓意贴切、通俗易懂,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图形符号功能要强,易于识别、宣传推广,适合在各种载体和场景中制作应用,适合于各类媒体传播介质上使用。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三)格式要求
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
本活动采取网络投稿方式,投稿时下载填报“龙井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作品均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发送电子邮件标题注明“龙井城市形象标识 作者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字样。
联系人:市委宣传部 宣传科 电 话:0433-3223139
征集活动组委会成立评审委员会,综合设计理念、呈现效果等最终评选出城市形象标识(logo)5名入围作品,其中:
一等奖1名,奖金为10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为30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为1000元;
入围奖2名,奖金各500元。
(注:以上获奖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应征作品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
1.初评阶段(5月15日—5月25日)。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计汇总,初评遴选20件城市形象标识作为入围作品。
2.公众投票阶段(5月26日—6月5日)。将入围作品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龙井发布”“龙井融媒”等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并在“龙井发布”公众号开设投票窗口,动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3.专家评审阶段(6月6日—6月16日)。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确定。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设计方案涉及著作权、足球推荐的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应征作品和文稿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民族宗教信仰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3.作者(投稿人)领取奖金后,须承诺其作品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并主办方拥有入围组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获奖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金,投稿团队及个人在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稿方自理。所有应征作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5.龙井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的未尽事宜,由中共龙井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龙井市委宣传部
2023年4月10日
全国免长途电话:
158585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