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传承镇安历史地域文化,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市民的荣誉感,提升城市凝聚力,提高镇安对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镇安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和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年10月15—31日
二、作品要求
(一)镇安城市形象宣传用语
1.突出时代内涵。形象宣传用语要弘扬时代精神,紧扣镇安地域文化特色,注重城市内涵,格调健康,积极向上,准确反映镇安城市形象,彰显镇安城市精神,充分传达镇安城市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凸显镇安特色。
2.高度凝练概括。形象宣传用语要体现镇安城市气质,凝练通俗,内涵丰富,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每条用语字数限定在10字以内,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的创意说明。
(二)镇安城市形象标识(logo)
1.形象生动,内涵丰富。标识要直观反映镇安城市发展和人文历史及文化元素,充分展现镇安城市建设形象。
2.构图巧妙,布局合理。结合镇安县情,以抽象符号与具体形象相结合,明显区别于其他同类城市形象的标识标志,整体视觉效果大气、简约、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3.辨识度高,便于应用。作品设计应充分考虑应用场景,如应用在城市建筑墙面、展会展览、路牌标识、画册信纸、个人名片等各种载体上运用的可实施性,要具有延展性、可变性、可塑性、可创性,具有演绎成动态、立体、渐变、交互、数字化变换等多元的可能,同时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4.严格要求,确保质量。作品电子图稿、设计说明和登记表统一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设计创意理念说明文字需存储为word文档;图案像素色彩模式为rgb色,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仍能正常使用;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作品入选后提供给征集方。
三、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县内外关心、支持镇安城市发展的自然人、法人,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四、投稿方式
1.参与者应填写《镇安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征集活动登记表》、《镇安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登记表连同作品一起提交指定电子邮箱。
2.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镇安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形象标识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张栋 13992412979
五、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制订评审细则和作品评审,指导活动有序开展。评审过程中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以真实的实力和水平作为评分的唯一依据,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入围的用语和标识(logo)设计方案将通过镇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进行公布。
六、奖项设置
1.城市形象宣传用语,设立三个等次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2.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立三个等次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此次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
2.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4.征集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5.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则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征集使用。
6.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镇安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征集活动登记表》
http://www.zazf.gov.cn/wcm.files/upload/cmsza/202110/202110191137040.doc
2、《镇安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
http://www.zazf.gov.cn/wcm.files/upload/cmsza/202110/202110191138015.docx
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全国免长途电话:
158585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