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湖北省野生动物救护标识的启事
发布时间:2013-03-01 截止时间:201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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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生态文化,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提升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形象和地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北省野生动物救护标识”。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1日(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二、内容要求
(一)思想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湖北的主题,突出湖北“千湖之省”、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特点,展现湖北省陆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性质及救护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彰显人与自然、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精神。
(二)艺术性。构图简洁、美观,色彩明亮、协调,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有较深的艺术内涵和审美价值,含有代表林业、野生动物保护的色彩元素,便于记忆、收藏。
(三)实用性。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可用于平面宣传、影像、纪念品、宣传品、会务用品、场地设备、证件、服装、提袋等多种用途)。
三、投稿要求及方式
(一)来稿请寄送标识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并附3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二)来稿请注明创作团队或个人身份(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足球推荐的联系方式等)。所有来稿一律不退,作者请自留原稿。
(三)投稿者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必须为原创作品,如有著作权纠纷,由投稿者自负责任。标识被采用后,足球推荐的版权归湖北省野生动物救护研究开发中心所有,设计团队或个人务请提交有效的“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四)投稿方式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森林大道192号(湖北省野生动物救护研究开发中心)。请在信封注明“湖北省野生动物救护标识征集”字样。
邮编:430075;联系电话:027-87636786;联系人:向鹏
电子文档投稿邮箱:
四、奖励办法
征集结束后,省野生动物救护研究开发中心将聘请有关专家对湖北省野生动物救护标识进行评审。设计一经采用,将付人民币3000元的劳动报酬。
欢迎省内外广大艺术家、广告设计创作团队及各行各业各界关注野生动物、关心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人士参与。
湖北省野生动物救护研究开发中心
2013年2月28日